研究生招生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管理办法
来源:艺术学院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管理办法

在学校相关规定的指导下,为调动硕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依照各方向师生充分匹配,学生分配以导师项目、成果及团队制为主要参考因素的原则,现对我院硕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做如下规定:

一、必须通过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流程。

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可独立指导不超过2名学生。

三、职称为讲师,但具有博士学历,且目前担任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可独立指导1名学生。

四、职称为讲师的导师在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导师的辅助下可指导1名学生。

五、副导师由导师选择并配合导师开展工作,需要副导师(不强制)辅助的导师请自行联系,双方达成一致后需上报学院。

六、如有导师自愿放弃指导学生的名额,需提前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详见附件)并经学院领导小组批准。学院批准后该名额如何分配应由各方向负责人提案,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七、该办法仅为2023级硕士生招生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上述原则,本年度硕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分配方案如下:

方向

姓名

审核情况

招生名额

产品系统化研究

沈法

教授

2

薛红艳

教授

1

王虹

副教授

1

林晨晔

副教授

1

梁超

讲师

1

莫逸凭

讲师

1

刘哲

讲师

1

材料艺术与空间

萧泰

教授

2

余晓丽

副教授

1

徐乔健

讲师

1

徐鹏

讲师+博士

1

邹涛涛

讲师

1

全媒体艺术设计

田华

副教授

2

严波

副教授

2

潘大圣

讲师+博士+省部级及以上项目

1

刘庆明

讲师

1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9月7日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硕士生导师放弃指导学生申请书模板


发布时间:2024-03-21 15:4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