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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艺术与设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来源:艺术与设计学院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全面考查,科学选拔、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稳妥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领导

1.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学院主要领导任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下设复试专家组、巡视检查组、指导咨询组、技术支持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等专项工作组。

2.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遴选复试专家。组成三个平行复试小组,每组选派5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硕士生导师(其中一名为企业导师)和2位助理组成,组长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软件使用、复试流程、复试规范等培训,提高复试专家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注重发挥好硕士生导师的作用,用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发导师积极性,切实履行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主办责任”。

三、复试细则

1. 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筛选符合要求的复试考生。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的总分和单科分数均需达到学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可进入复试。

2. 合理制定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与安排:

时间

内容

3月23日15:00前

考生须于3月23日15:00前以PDF形式提交个人作品集及本人签名的《作品原创承诺书》至邮箱:lvys@sspu.edu.cn中。

3月23日(8:00起)

复试系统测试

3月23日(8:00起)

考生资格审核

3月26日(8:00-9:30)

心理素质测试,提交两份纸质版作品集

3月26日(08:15-17:00)

线下复试

3月26日

学院上会

3月27日

研招系统中录取

(2)复试要求和规定: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3)题库情况:学院对题库进行严格把关,原则上做到“一生一题”。

(4)评分办法:

指标点1

指标点2

指标点3

指标点4

指标点5

复试

总分

(200分)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40分)

外语能力

(40分)

知识结构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40分)

综合知识

应用能力

(40分)

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能力(40分)

D问答类(自我介绍、大学成绩、获奖、大创项目、毕设论文等)

A外语类(可包含英译汉、汉译英等)

B专业基础知识类(名词解释、简答)

C综合专业类(论述题、作品集问答)

E学术类(学科前沿、硕士培养规划等)

(5)学院复试监督实施方案:实行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监察小组选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院和学校将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拟录取。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一年以上。

(6)考生名单等信息。复试成绩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可以向学校监察室投诉。学校监察室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充分做好复试准备工作。

(1)线下复试考生须到学院指定的教室进行复试,但相关事项也需提前通过学信网线上复试系统来完成,考生须根据系统说明完成账号注册、身份识别、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交复试材料。心理素质测评需要考生在候场时完成。考生的登录账号和初始密码由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现场分配。

(2)加强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复试专家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学院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练掌握平台系统的操作及复试流程,提高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3)提前组织复试演练。院系提前组织复试专家、秘书按照复试流程进行演练,测试硬件、网速和熟悉流程,提前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确保后续正式复试正常进行。

4. 制定应急预案

制定学院处理突发事件和网络舆情的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如:出现复试过程中网络卡顿、视频和音频不清等,可采取暂缓、再次安排复试等工作预案,对于疑似作弊等,可要求多次复核、再次复试或通过回看确定等。

四、录取工作

1.复试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考生招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招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各专业复试结束后,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考生公布。

2.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考生报考专业或培养方向的招生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同时综合衡量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如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相等,则按复试成绩高者,名次列前。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最终统一公示。

五、纪律要求

为维护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严肃性,确保考试科学和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签订考试保密责任书。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不得参与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一年以上。


附件:

作品原创承诺书模板.docx                            

发布时间:2026-03-22 09:48:22